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对流域农村水利工作的安排部署,交流、研讨海河流域农村水利工作,推进海河流域农村水利健康发展,2012年9月19日~20日,海委在天津主持召开海河流域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。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副巡视员赵乐诗到会指导,海委副主任翟学军出席会议并作总结,天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杨玉刚出席会议并致辞。
赵乐诗指出,2011年中央1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,对农村水利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,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,中央对农村水利的投入也大幅度增加,农村水利工作面临更为广阔的前景,管理任务也日益繁重。为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在农村水利工作中的作用,今年4月,水利部批复流域机构设立农村水利机构,明确了流域机构农村水利工作职能。
流域机构要紧紧抓住灌溉排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两条主线,加强重大农水问题、农村用水状况等的调查研究,会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水利部门,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;要结合海河流域自然地理、水文水资源、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特点,分析、理顺工作思路,着力抓好流域内农村水利省级专项规划、重大项目前期以及流域内重点工程的专项检查、督查等工作;要加快充实工作人员,抓好自身队伍能力建设,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应有的作用,为流域农村水利工作上新台阶打好基础。
翟学军充分肯定了海河流域农村水利工作的成绩,从确保粮食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,系统分析了新时期流域农村水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、新任务、新要求。他指出,今年是流域机构全面履行农村水利职能的第一年,也是关键之年,海委要在水利部的指导下,认真把握好流域机构农村水利工作职责主线,针对海河流域农村水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,积极探索建立中央、流域机构与地方等各方共同参与、符合流域特点的农村水利工作体系。要按照国务院《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》要求,从流域规划、工程项目前期、政策研究等方面入手,做好农业用水的水资源论证和评价工作。
要发挥流域机构的纽带作用,采取多种形式,积极搭建流域农村水利工作交流合作平台,营造团结协作、共促发展的流域农村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,促进海河流域农村水利的科学发展。会上,海河流域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水利(水务)厅(局)交流介绍了各自的农村水利工作情况。会后,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天津都市设施农业与水环境治理工程。